又有人支持/反對明光社

| |
[不指定 2009/07/14 01:08 | by Clotho ]
雖然我人不在香港,但聞說”論盡明光社”在香港引起滿城風雨。每見到贊成和反對明光社的人,我都覺得”慘不忍睹”。

這件事中有幾批人:

1)非基督徒
在這件事中作聲的非基督徒,多是反對明光社在道德方面過份嚴謹的自由化,也有些是根本就是反基督教,如同性戀團體。

2)”右派基督徒”
不想用這個稱呼,不過現在都是這麼說了,大意就是持明光社立場的基督徒。認為要把基督教的道德觀推廣在大眾中的基督徒。

3)”左派基督徒”
既有右,就有左。就是認為基督教應容納不同類型的道德觀,不強迫他人接受自己一套。再過之有所謂”自由派基督徒”,認為基督徒也應接受同性戀等。

4)其他
我想有些非基督徒家長是支持明光社,也有些中立平信徒。聲音較少的一群。這文不討論他們,不代表他們不存在。



第1)類就沒什麼好說。由得他們不就好了嗎?我想問,我們為何要跟非基督徒爭辯基督教的道德觀是否合理呢?未明福音的人,又怎可能接受基督教的道德觀?我們基督徒的道德觀,是完完全全建基在基督信仰上,若我不信基督教,安樂死,多夫多妻,同性戀,墮胎等,到底有什麼問題呢?這些問題怎會有絕對的對錯呢?我未信基督教之前,這些我都全部接受。

可以說一說的,就是第1類人不應該把基督徒都劃分成某一政治取向。其實政治取向和是否基督徒實在沒什麼太大的關係(只少在香港是)。有積極參與政治的基督徒,也有反對參予的;贊成參與的,也有親泛民和親建制的。基督教就是除宗教之外後沒統一立場的宗教(相對於天主教),就是什麼人都有。

第2)類,我想問,我們為什麼要把基督教的道德觀放在大眾身上呢?要未信的人守律法,會幫助他們得著福音麼?他們就是守了,他們也不知背後的真正意義,守和不守有什麼分別呢?一個無道德觀的基督徒不是比有道德觀的非基督徒還好嗎?我們一向都是先傳福音,後叫人戒煙(不太好的例子,吸煙其實不是確實的罪),一個人知罪了,就會自動悔教,並進而自動改掉行為。叫一個未信的人改行為有什麼意義呢?”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?”(哥前五:12)

有說:若世人的行為和基督徒的行為差太遠,世人就難以接受基督徒。但我要說,一),這個理由太間接了。二)現在弄到滿城風雨,不是更難傳福音麼?

第3)類,我想問,這類人批評明光社時,是抱著什麼的態度呢?是因為世人討厭明光社,怕基督徒的自己被連累,所以率先起來罵明光社,劃清界線?基督徒本就應該被世人討厭,若世人喜歡你,你要撫心自問做錯了什麼。不論明光社做的是對是錯,但他們甘願被世人討厭,去爭取(他們認為的)聖經真理的精神,還是值得學習的。

不過也有第3類人是真心認為明光社是錯而批評的,這沒問題。但其實明光社沒做什麼違背聖經的事,只是做了一些多餘和不受歡迎的事,並不值得基督徒群起而攻之。

又,有些第3)類人向來就認為神是愛,基督教要接納同性戀者。無錯,”神是愛”和”基督教要接納同性戀者”都是對的,但另一方面,”神是公義”和"基督教不接納同性戀"也是對的(聖經都明文寫著反對了,但也有人說聖經沒真的反對同性戀。若這也說得過去,聖經真是可以隨我們意思亂改了。)。我們接納罪人,但不接納罪;耶穌接納妓女,但不接受淫行。基督徒的自由在於脫離罪,不在於什麼都可作。不過這方面的爭論從來無停止過,也不論到我說什麼。

香港也變得美國化了,真的很討厭香港。在北京,我的宗教生活反而更安寧。



宗教神話 | 評論(1) | 引用(0) | 閱讀(1623)
Clotho
2009/07/24 23:50
不知這篇文有無關係,我在北京有時連不上來這網頁。唯有改掉某個關鍵字眼啦。就我所知,這文章應該無過尺度,但那個關鍵字filter大概過敏了。

在香港,想叫人說少句都是很難的;在北京,真的要對著filter來寫文。對這方面,我都想寫篇blog,不過大概又是入不到神州的了。
分頁: 1/1 第一頁 1 最後頁
發表評論
表情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emotemotemotemotemot
開啟HTML
開啟UBB
開啟表情
隱藏
暱稱   密碼   訪客無需密碼
網址   電郵   [註冊]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驗證碼 不大小寫視為相異